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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州區基建工程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內容

 時間: 2024-05-13 11:05       大    中    小      來源: 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為嚴厲打擊潞州區基建工程領域虛假招投標、圍標串標等行為,努力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招投標市場環境,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請知情群眾撥打12345、0355-2225111舉報線索或將線索投放至大廳監督臺舉報信箱,時間為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現將潞州區基建工程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內容公布如下:

(一)招標人違規違法行為???

1.應當依法招標的未開展招標。 ???

2.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通過虛構涉密項目、應急項目等形式規避招標。 ???

3.通過戰略合作協議、招商引資協議、會議紀要、合作意向書、備忘錄等方式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虛假招標,或以內部違規邀標替代公開招標。 ???

4.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提出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市場占有率、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或獎項、取得非強制資質認證、設立本地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限定性要求,或套用特定生產供應者的條件設定投標人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 ???

5.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的其他情況,泄露標底。 ???

6.無合理理由取消評標時排名第一的投標人,或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 ???

7.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

?(二)投標人違規違法行為 ????

8.投標人通過受讓、租借或者掛靠資質等以他人名義投標。 ???

9.投標人偽造資質、資格證書或者其他許可證件,提供虛假業績、獎項、項目負責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投標。 ???

10.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約定中標人、屬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協同投標等屬于或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

11.向招標人、行政監管部門、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交易中心及招投標系統運行服務機構人員行賄。 ???

12.中標后,與招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者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

13.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違規分包。 ???

14.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

(三)代理機構違規違法行為?

15.與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交易中心及招投標系統運行服務機構等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

16.采取行賄、提供回扣或者輸送不正當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攬業務。 ???

17.充當“掮客”,為招投標相關人員牽線搭橋,謀取私利。

18.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19.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四)評標專家違規違法行為

20.私下接觸投標人,收受招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對其他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獨立評審施加不當影響。

21.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

22.在合法的評標勞務費之外接受報酬或者其他好處。

23.應當回避而不回避。

24.通過組建或者加入微信群等網絡通訊群組相互串通影響公正評標、謀取私利。

25.充當“掮客”,為招投標相關人員牽線搭橋,謀取私利。

26.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五)行政監管部門違規違法行為?

27.行政監管部門未履行監管職責。

28.濫用職權干預招投標活動。

29.未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受理投訴或作出書面處理決定。

30.充當“掮客”,為招投標相關人員牽線搭橋,謀取私利。

31.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六)招投標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32.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33.人為設置阻礙,拖延受理時間,索取不正當利益。

34.在項目招投標環節,干預項目正常評審。

35.依照相關人意愿,后臺修改評分運算法則,篡改評分結果或消除違規操作的痕跡。

36.充當“掮客”,為招投標相關人員牽線搭橋,謀取私利。

37.其他違規違法行為。